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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欧国家概况 > 芬兰概况 > 高等教育

芬兰的高等教育

  本文概括的介绍了芬兰高等教育发展状况,着重介绍了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――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的工作,以供有关方面参考。

    芬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,7岁入学。高中分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,学制均为三年。毕业时通过会考,一般19岁进大专院校。高等教育分大学与学院。

    目前芬兰有10所综合大学(3所经济与商业管理大学,3所科技大学,4所文科大学)和32所理工学院(20所永久学院和12所临时院校)。大学提供学士、硕士、执业证书、博士4级学位;理工学院提供学士、硕士两级学位。理工学院毕业后可进入大学完成更高级的学位。芬兰每年约有225,000学生就读于上述的10所大学和32所理工学院。

    芬兰的高等教育极为发达,国民中有65%以上接受过高等教育,在年轻人当中其比例更高。

    芬兰实行全民免费教育,大学、学院除免学费、住宿费外,每年芬兰政府按每个在校大学生补贴35,000芬兰马克(约5,000美元)的数额拨给大学。即便如此,芬兰大学生多数仍半工半读,十年念完大学取得硕士学位者比比皆是。

 
芬兰的高等教育改革

    芬兰的高等教育起源于1640年,1809年芬兰脱离沙俄帝国独立,于20世纪初成立自己的第一所高等学校,即赫尔辛基大学。从60年代开始,芬兰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。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和经费的削减,集权管理的弊端逐步显露。政府着手改革高等教育体制,提高教育水平,加强职业教育,重视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,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。

1.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

  20世纪60年代、70年代的芬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其它欧洲大陆国家一样,采用中央集权体制,以国家控制为主。80年代末期以后,则转变为以市场和绩效为主。来自政府的指令性管理明显减少,给大学以更大的自主权。大学有权决定学校课程计划、内容等方面事务。国家与大学之间形成了一种“契约”关系,中央政府放权同时,也意味着各大学责任的增加

2.高等教育政府拨款方式的变革

  从90年底初,芬兰的财政拨款方式发生了变化,政府用综合性财政拨款方式(lump-sum budgeting)取代原来的项目拨款方式(line-items budgeting sestem),随之产生新的规范和财政分配体制,被看作是由国际、市场和学校三者组合的管理新体制。在新体制下,一方面整个高等教育仍旧由国家控制,同时其财政分配又由市场机制控制;另一方面,新的体制给予大学以更大的自主权,高等院校有权决定资源的内部分配。应该说,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模式是国家控制和管理高等教育最有效的方式。

 

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(FINHEEC)

  上述政府放权和国家预算改革的关键是启动了新的质量管理系统。这个系统强调高等学校必须用质量换取自主权。因为人们始终期待着高等学校拥有高质量的教育。

  为了监督和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,芬兰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由教育部于1995年投资成立了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(finnish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Council,缩写FINHEEC),负责评选芬兰高等学校的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。

1.FINHEEC组成

  委员会由教育部任命的12名成员组成,其中5名来自大学,3名来自技术学院,2名来自工业贸易界,2名为大学生。

2.FINHEEC宗旨

  芬兰高等教育外部评估由FINHEEC实施,其宗旨在于通过对高等学校的外部评估,保持其长期健康的发展,进一步改进与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。

3.FINHEEC工作原则

  • 独立原则:在选择评价目标和评估方式上,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教育保持独立地位,这有助于评估结论的公正性。
  • 多样化原则:在评估方法的采用上,从不同视角描述评估目标,采用不同种类的评估策略。
  • 专家鉴定原则:聘用国内外最好的专家。
  • 互动原则:在评估活动中注重相互交流,注重不同背景的人和不同利益的群体参与同一的评估活动,以便不同观点和不同经历的人能进行交流。
  • 透明度原则:在评估活动中,评估项目的目标和方法,评估结果都将公布于众。
  • 效果原则:评估的目的一定要有利于改进、提高教育质量并为教育决策者提供改进教育工作的依据。

以上六个原则确保FINHEEC在组织上与高等学校及政府保持独立。既有助于政府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,又能保证高等教学校的自治,并对教育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。

4.FINHEEC的评估任务

 * 对高等院校的评估

  高等院校采取自愿原则参与评估,FINHEEC鼓励和吸引众多院校参与评估。FINHEEC每4年制定一期评估规划,在第一个“四年规划”期间,对所有学校进行至少一次的评估。

 * 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的评选

  FINHEEC 负责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的评选。2000年评选了20个作为2001-2003年的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,这些单位分布在10所大学,其中赫尔辛基大学、奥鲁大学各占4个。芬兰教育部据此给20个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拨款4000万芬兰马克,每年1333万。根据单位的规模,每个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可获得几万至300万芬兰马克不等。如赫尔辛基大学有3万多在校学生,每个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可获得300万芬兰马克的经费,由学校决定如何分配和使用这笔经费。

  “高质量教育单位”的评判标准中,包括了国际化和毕业生就业比例等综合因素。根据FINHEEC的调查,90%的高校愿意按国际标准进行评估。芬兰FINHEEC与北欧四国、欧洲在高等教育的评估上有很好的交流和合作。

 * 对专业课程进行评估和认证

  FINHEEC下设分支单位专业课程认证部。认证部建立和发展了对各种专业课程进行评估的方法和标准,认证部在2000-2003年期间使评估和认证的概念得到广泛的认同,评估认证的目的是保证专业课程的质量并促进其发展。

  除上述评估任务外,FINHEEC的评估范围还涉及具有社会意义的教育发展、扩张及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。在选择评估目标时,FINHEEC与教育部合作,同时也重视国际合作和加强高等教育评估理论的研究,为决策者、教育工作者提供高等教育国际比较的数据。

5、芬兰高等教育评估的作用与特点分析

 * 高等教育评估如今已演变成日常管理高等教育的一种政策工具,教育部在高教评估中起着宏观管理、协调和监督作用。政府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考虑对大学的拨款,从而间接地影响大学参与评估的态度。

 * 芬兰政府、教育部对FINHEEC的工作没有任何控制权,FINHEEC的工作独立于教育行政机构和高等院校,具有高度的独立性,因此它撰写的评估报告具有权威性和客观性。

 *FINHEEC重视评估理论的研究和国际合作,它与芬兰科学院或其他基金组织合作,以支持国际评估理论的研究活动,为评估人员提供评估方案和其他信息,同时它积极参与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系统的活动,学习其他国家的评估经验,参与欧洲评估专家组的活动,并影响欧洲的评估政策和方法。

 * 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,有利于全社会对教育系统的监督。FINHEEC的评估报告是保密的但评估结果是公开的,在《芬兰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出版物》上向社会公布,并由委员会负责和承担责任。评估结果既是对国家、学校、受教育者、家庭、地方政府及其它基金组织负责,也是为了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,以帮助学生选择学校,有助于教育投资者的决策。评估结果与有关决策相联系,有利于评估结果的有效利用。

 

芬兰教育工作的启示

 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,政府是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者、办学者、管理者与评估者,集办学、管理、评估于一身。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,政府逐步放松对高校的控制,高校办学自主权在逐步扩大。学习芬兰经验,建立对高校的质量评估体系,完善评估制度,让社会、受教育者、家长真正了解高等学校的发展,使高等学校接受社会监督,激励高校更好办学是很有意义的。

 

芬兰北欧科技教育交流中心编写

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日

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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